12月11日訊 今天上午,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足球協會裁判管理部原部長譚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譚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而在昨日對中國足球協會戰略規劃部原部長戚軍受賄一案進行的公開宣判中,被告人戚軍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在譚海和戚軍判決結果公布后,博主“中超觀察家”撰文直言兩人的刑期較上次足壇反腐少了很多。該博主寫道:
對比一下上次反腐,同樣是因為裁判問題被抓的張建強涉案金額是273萬元,最后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25萬元。相對而言,譚海和戚軍這個刑期就少了很多,張建強當時涉及到跟陸俊操縱具體的某一場比賽,單場比賽就獲利70萬。那是不是意味著,譚海和戚軍并沒有涉及到具體操縱比賽勝負,只是宏觀上打招呼照顧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