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案公開宣判,李鐵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李鐵的刑期在目前是本次足壇反腐被判刑人員中第二長的,僅次于被判無期徒刑的陳戌源。
【本次足壇反腐已判】
成都市足球協會原專職副主席劉剛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原秘書長劉奕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60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裁判管理部原部長譚海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戰略規劃部原部長戚軍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原主席陳戌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李毓毅一審被判11年,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中國足協原副主席于洪臣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原常務副秘書長兼國家隊管理部原部長陳永亮被判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20萬元
中超公司原總經理董錚一審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中超公司原董事長馬成全獲刑11年3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競賽部原部長黃松受賄案一審獲刑7年,并處罰金60萬元
成都市足球協會原主席兼秘書長、中國足球協會執委會原成員辜建明一審獲刑6年,并處罰金40萬元
武漢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武漢市足球管理中心競賽部原部長劉磊受賄罪、行賄罪并罰,被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武漢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武漢市足球協會原常務副會長、秘書長付翔獲刑11年,并處罰金140萬
國足原主教練李鐵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