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華社來發布,就是重申力度和威嚴的表現,足協那部分的就不說了,足協也不希望行業糜爛至此,但“作出處罰的事實依據系公安部門移交的刑事判決書認定的事實或詢問/訊問筆錄中申請人所自認事實,證據充分。”
終結了,后面第二批啥的,都這個標準,哪怕傳遞消息,哪怕就玩3000塊,認罪簽字就等著罰,完了。